【安全】怎樣預防公交車輛發生自燃?(附:新能源車輛日常維護操作注意事項)
公交車輛火災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,一旦發生,容易造成人員、財產損失。故要堅持“預防為主”,將車輛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。
一、公交車輛營運前,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,行駛中注意觀察各儀表工作狀況。如有異常,應及時報修。
二、車輛維修部門要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,按照維護工藝要求執行各級維護。
三、一般公交車輛的自燃都發生在營運過程中,自燃的預兆主要靠駕駛員的提前發現并及時判斷處置,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。
1、從氣味上判斷,當發生車輛有焦味兒等異味時,就有可能發生自燃。
2、從視覺上觀察,儀表臺或者機艙等部位冒出藍色或黑色濃煙時,也是自燃的明顯先兆 。儀表出現火警報警符合或者儀表出現多種報警符合,也可能是自燃的前兆。
3、從聽覺上,發現機艙有異響,有可能是機艙自動滅火裝置工作,機艙溫度已經過高,是自燃的前兆,應及時停車檢查機艙自動噴淋裝置是否工作,并報修。
附:新能源車輛日常維護操作注意事項:
1、嚴禁觸碰橙紅色高壓電纜和電纜樁頭!
2、嚴禁用水直接沖洗控制板、散熱器、電子風扇,以及車身兩側艙門內所有帶高壓的部件和電纜。
3、如遇儀表紅色STOP三角故障警告燈亮起以及車輛有異味、異響或異常抖動時,應立即靠邊停車、熄火、檢查并報修。
4、動力電池組冒煙或有明火時,不得用水撲救。如車輛遇電氣火災,在撥打119報警時,需說明車輛為純電動車輛。
5、車輛停駛后必須關好車門、車窗和天窗,尤其是在雨雪天氣時,車輛電控制系統會因進水造成短路,導致人為故障發生。